文引用自 madamed - 物必自腐而後蟲生〈中〉

 

草莓圖騰這篇文章中,讓我印象最深的是這句話:

陷入愛河有無數種理由,可是結束一段感情卻只有一個:愛得不夠。

 

我非常非常的認同這話,倒不是我現在看了之後才有這感想,一直以來,我都是抱著這樣的心態在看待。很多事情,都有原則、規律、甚至公式可遵循,但偏偏不管什麼方式,都不適用於感情。當不愛一個人的時候,什麼都會是理由,這有什麼好爭辯的?結果就是不愛而已。 兩個人在一起,當有一方想先離席時,有什麼好怨恨的?結果就是不愛而已。

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,哪有一定誰對誰錯?

結束一段感情,不見得一定是被分手的那方不夠好,你不過不是他想要的那個人罷了……你再愛他,再捨不得,再苦苦哀求,那有用嗎?

他就是不愛你。

 

結論就是:陷入愛河有無數種理由,可是結束一段感情卻只有一個:就是 愛得不夠

 


唉……我也想遇到一個會接受全部的我,而我也愛他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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