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三月底的時候,我遞出了辭呈,準備要離開這間待了快三年的公司。新工作是在遞出辭呈的前一天確定要過去的;當然,我上頭的主管也有慰留我,不過,我還是心意已決想離開這裡,雖然我還是很喜歡這裡每一位同事。(當然,還是有一兩個例外啦!)
我忘了先前有沒有打過日誌說我們公司提供我們機會,讓我們去上有關〝就業服務專業人員〞的課程,上完了課,就可以試著去考那張證照;不過公司有個規定,參加報名的人,考上了證照之後,證照就必須提供給公司掛牌,而且啊,如果考上後兩年之內離職的話,就必須還給公司上課的費用:六仟大洋。
這不成文的規定,我心裡也早有數,本來就打算要認命的賠給公司,誰叫我考上證照後做不到兩年呢…而且我連特休假也不打算休,想說要送給公司,因為這兩個星期我工作量也大、也很忙,除了原本要做的工作之外,我還得準備要交接的文件,基本上我也是沒有空去休那個特休假的。
可是,就在上個連續假日的第一天,發生了一件令我相當錯愕的事;因為前一天就聽到同事說,公司有提前發薪資了,所以我在第二天一早要集合出發去玩之前,特地去刷了一下存摺,我看了看金額,想說奇怪,怎麼不是全部薪資呢?還以為是公司只發一半,另外一半要等到九號才發,我還問了同事說:公司這次薪水是不是只發一半啊?結果同事回答我,沒有啊,她領到的是全部的薪水,我還正在狐疑為什麼我領到的跟她不一樣呢?還是同事想的比較快,提醒了我,是不是公司把證照費用扣掉了?我趕緊看了看存摺,算算看薪資到底差多少,沒想到,就真的是差不多差了六仟元左右!當天要玩樂的愉快心情,一下子就Down到了谷底……
今日一大早進公司,就看到薪資明細單放在我的桌上,我拆開來看,果然!真的被Jean說中了,公司真的先扣了那證照費的費用!!現在是怎樣?我人都還走,就先給我扣錢!好像人還沒進醫院,就先買好了棺材!e04!心裡真的是不爽到了極點!莫非就像Jean跟我說的,公司怕我的四月份薪水不夠扣,所以三月份的薪資就先扣下來啊?!(因為我只做到四月十四日,如果照工作天數給,搞不好真的不夠……)
害我今天一早就沒心情上班,本來還想五點半就準時給它閃人下班,唉……誰叫我這麼任勞任怨,還是把今天工作做一個段落,到七點半才走人……老闆哦!我就算沒功勞也有苦勞,公司居然就這麼現實,虧主管還一直問我說要不要抽回離職單,口亨!!這事公司做的這麼難看,我還待得下才有鬼咧!
雖然我很氣不過,不過寫完了一堆怨言,想想也就算了,外面也許有更好的一片天,我也不用委屈我自己,做到要死不活的,還被人吐口水……馬的咧,說到這個無名火又上來了,一開始來到這間公司,公司就表明,我們是責任制的,所以沒有加班費,頂多是加班到三個小時半後,可以申請一筆誤餐費,而這筆費用是:100大洋;而我們事情真的是很多,多到上班八個小時也做不完,常常要加班,我看最近兩年來,我準時下班搞不好還沒超過20次吧,六七點才走是非常、非常,常態性的事情,但老闆好像一直覺得我們很愛加班申請誤餐費的樣子,每隔一兩個月,就聽到他在哇哇叫,為什麼又請誤餐費,dp4!還以為我們很喜歡為了那一佰元要加班到九點嗎?一佰元耶!!我寧願在家裡發呆什麼事都不做!
唉……算了算了,再氣只會氣死自己而已,我還是乖乖認命做好我自己的事情,把事情交待好走人,準備去迎接我的新公司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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